Tuesday, October 27, 2009

After 7, after 17, after 27 and after…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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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生日了,就在前幾天,在Jena跟Leo的家裡四樓。四個人坐在一個Starbucks的野餐墊上(因為怕弄糟地板) ,一個簡單的咖啡蛋糕,中文版跟英文版的生日快樂歌各唱過一次,許個願,我就滿27歲了。
七歲的時候,我都忘了我在幹什麼?一個國小的小男生,應該每天的生活都很單純,我記得我暗戀坐在我隔壁的女生,皮膚很白,長頭髮。在老師抽考九九乘法表的時候,她會用手指在我的背後偷寫答案,不過我還是不知道答案是什麼。那時候的我,每天有十塊錢的零用錢,爸爸中午會送好吃的便當到學校給我,還有一台小小的腳踏車,還有一大堆零零碎碎的玩具,跟大家一樣,都裝在喜餅的鐵盒子裡。
又過了十年,我十七歲,這時候的記憶就很鮮明了。那是最青澀的年紀,高二,那時候跟一個女生在一起過,過不久就分開。那是個聽歌會難過的年代,在校園裡,大家都在準備大學聯考,幾乎每天下課都去補習,一邊抄重點,一邊討論女孩子。大夥常聽的歌是五月天、野人花園、綠洲、張惠妹、CoCo之類……。侯湘婷的【秋天別來】,一直到現在,我都還記得當時我有多喜歡,五月天的【擁抱】、【愛情的模樣】,也是十七歲的我很喜歡的歌。那時候我有一套引以為傲的制服跟書包,一台機車,沒有駕照,很多好朋友,每個月的零用錢是一千塊,大都拿去買CD跟看電影。很多東西都裝在運動鞋的鞋盒裡,先有call機,後來有手機,喜歡逛新崛江,晚上唸書到很晚,然後跟媽媽一起喝買來的熱豆漿。
在十七歲到二十七歲這十年,過的好快,我明明還記得十七歲的時候的很多事,怎麼就這樣過了十年。這十年上了大學,研究所,當兵,進入職場,發生了很多事,這一些過程,都是我曾經活過的痕跡。這十年,看了一點正經書,培養了我的專業知識,也看了一些閒書,培養了我的個性與價值觀,看了一些電影,偶爾沉浸在電影故事裡別人的人生,而過去的這十年,就像大學週末搭火車來回學校與家裡時,火車窗戶一幕幕的快速掠過的光影,這7568640000個影格,是我的青春,我的過去與回憶。而現在我在意的,終於除了愛情與聯考之外,還有許多人生其他的層面,社會價值、政治立場、職場環境、人際關係、生老病死、未來與過去的展望與反省,以及許多成年後必須負擔的責任。
這十年,寫了一本論文,拍了幾部所謂的學生電影,認識了更多從不同家庭背景長大的朋友,而朋友的年齡層,也不在侷限在自己的同輩,開始用學長姊弟妹來稱呼別人,也認識了幾個不是親戚的長輩,出國幾次,看了幾場演唱會,有一個Blog,兩台數位相機,一些漫畫跟小說,喝醉幾次,倒車入庫跟路邊停車都停的不錯,還有一份糊口的工作。
【藍色大門】說:『但是總是會留下什麼吧!留下什麼就變成什麼樣的大人。 』回顧這些年,說實話,也不確定在十七歲的那時候留下什麼在我的身上,而現在的我,到底還保留多少當時的天真、正直、想法、夢想與熱情。最近很喜歡的專輯是五月天的【後青春時期的詩】,過去一陣子覺得不喜歡他們,但是這陣子卻感覺一種親近,畢竟是同一個世代一起長大的人吧!【後青春時期的詩】唱:『終於我們不再,為了生命狂歡,為愛情狂亂。然而青春彼岸,盛夏正要一天一天一天燦爛。 』青春彼岸阿,聽起來總是有點傷感。我叫做Quasicolumnist,今年二十七歲,星座是天秤座,請多多指教。
未來,我會努力、開心地過,在期待留下什麼之餘,我也渴望能抓住什麼。然後怎樣……?
Note: 半個十年 ← 這是五年前寫的文章,沒想到已經過了五年,從半個十年,變成一個十年了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 Eric said...

看到這一篇,我突然想到....
鄭先生,我好久好久沒有看到你。
可以譬如我有回高雄的時候,與您吃個下午茶之類的嗎?

11:46 PM  
Blogger Jena said...

哈囉!!一篇很棒的文章喔!!給自己人生將近前三分之一的時候 來個review!!再十年的話 我自己第一個能夠想到比較切身 也能夠預期的是 辰辰已經10歲 讀國小四年級了!WOW 天ㄚ!!驚人!ANYWAY, 希望十年後的你 依然保有現在的純真 正直 熱情喔!

4:30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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