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November 02, 2005

迷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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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牆壁上,貼著妳失焦的海報,妳仰著頭的側面,帶給我無限的遐想。妳的左手臂、妳的白色上衣、妳的下巴、妳的眼睫毛、妳的嘴唇、還有妳髮量過多的長髮,都是我喜歡妳的理由。我從不諱言喜歡妳的原因,除了妳的詞、妳的旋律之外,還有妳的美麗,與妳的獨特的個人特質。
爲什麼有人可以這麼的令我著迷?爲什麼?爲什麼?妳發片的時候,報紙上說妳有憂鬱症,妳的腦袋會不正常放電,報導又寫說妳常常嘔吐,我不以為意,我認為這是一種炒新聞的噱頭。也或者是,我根本就不希望你有憂鬱症,就像每個人聽到親近的朋友有絕症時,都會希望這是開玩笑的,都希望在說完這句話後,對方會朝著妳大笑說:『騙你的,哈哈哈。』但是當我聽到妳的專輯後、當我去妳的簽名會看見妳後,卻有種妳會死掉的感覺。
那天,妳穿著白色的洋裝,綁著公主頭,畫了妝,但是眼睛周圍的黑眼圈卻無法掩飾妳的疲憊,還有瘦的像吸管的兩隻手臂,妳是不是真的要死了?妳的腦袋是不是正在放電?在接近妳的前幾分鐘,我卻在想為什麼妳上電視通告的時候,總是有點恍惚?
後來,妳幫我簽完名後,我並沒有先伸出手跟妳握手,因為當時我忽然想起國小的事。國小的我有自然捲,沒有自信,班上漂亮的女生都討厭我,我喜歡的女生也從來不喜歡我,我唯一可以跟我喜歡的女生握手的機會,竟然是玩一二三木頭人時,故意跟喜歡的女生一起被抓到,然後鬼拉著女生,女生拉著我。我回過神來,發現妳的眼神有點懷疑,因為我沒有伸出手來,我甚至不知道該不該跟妳握手。後來妳微笑地伸出手,我卻很不乾脆,只握住妳的手指的前半段,妳一定覺得這個歌迷很怪吧!這時候,我其實有點想問妳:『 妳是不是要死掉了?
我去看了妳的演唱會,我沒有哭,但是情緒激動。妳的一切都很美,尤其是妳穿的三套衣服。如果可以,我真的想把妳肢解,藏在我的大皮箱裡,或者在妳身上劃滿刀痕,把血放乾後,做成標本,因為我真的很愛妳,愛到了一種病態的程度,沒有什麼言語可以去描述,就像海洋的深度,就像宇宙的巨大。但是,除去這種病態的愛戀,其實我只是喜歡妳,不會有什麼行動,妳對我而言,就像女神一樣,侵犯不得,好矛盾。
妳曾經幻想過飛翔嗎?演唱會在很高的建築物旁舉行,妳在台北看見這棟建築時,有考慮過從頂樓往下跳嗎?對了,如果可以,我想要把妳的骨頭磨成粉,當作cocaine來吸食,可以嗎?我其實是一個懦弱的人,但是我可以不顧一切的去喜歡妳,不知道會喜歡妳幾年,我30歲的時候我還喜歡妳嗎?那時候妳已經37歲了。但是我會記得我22歲的時候,曾經瘋狂的迷戀妳。
PS.不知道我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來,唉唉,我其實是一個很開朗的歌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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