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11, 2005

快被沖走的唱片業界......

註:【如果時代的洪流......】這篇文章,主要的目的是紀錄我們家的事,以及引出我對現在唱片業界的看法,而這兩個東西雖然彼此有關係,但是內容相差甚遠,所以決定兩個分開放在不同篇。另外,也不放照片。
現在的唱片業市場非常悽慘,普通一點的專輯賣個5萬張就算不錯,賣了30萬張以上就是超賣,而其他賣不過1萬張的大有人在。 【盜版】 ,這個東西是唱片公司跟藝人所譴責的東西,他們把所有的錯都歸咎於盜版猖獗,所以唱片賣不好。也灌輸了我們很多有關智慧財產權的知識,說盜版是不對的,說盜版就是偷別人的東西,就是因為盜版跟下載mp3,所以唱片市場才會這麼低迷,是這樣嗎?我想大家都跟我有一樣的質疑吧!
其實我不否認盜版是犯法的,我也從來不敢大聲的說我有下載MP3 (我沒有下載喔!) ,因為我們下載錯就是錯,並不會因為下載的人多,盜版與下載就變成合法、可以做的事。但是如果現在的唱片市場就處在時代洪流中,你們要淹死了,要被沖走了,與其把所有的力氣都花在大喊救命,倒不如想怎麼站穩腳步。
首先,爲什麼不想想周杰倫、5566、蔡依林、五月天……,這些人的唱片怎麼可以賣這麼多張?老是推一些很普通的藝人,唱很普通的歌,用很普通的行銷手法,這麼普通的唱片到底是要賣給誰? (在這邊要說一下,我知道有很多人看我剛提的這些藝人很不爽,我承認他們不一定很好,但是唱片數字的確很好,所以提他們出來純粹是從他們賺的錢來看。)
第二點,CD怎麼不降價?一張CD賣300多塊錢,成本跟價錢差了7倍以上,不覺得很貴嗎?也許在電視台上撥MTV很花錢,不過把那些錢轉嫁到我們消費者身上來,似乎不是很合理吧!
第三點,應該更加重視mp3這塊市場。也許MP3的價錢沒有CD這麼貴,不過與其讓這些錢讓Kuro或Pigo這種公司賺,不如自己拿回來賺。賣mp3有沒有成功的例子?看看蘋果電腦的音樂商店,人家就經營的很成功。
第四點,回歸到最原始的地方,音樂跟藝人本身吧!我近幾年買的專輯雖然少,不過還是有幾張,LINKIN PARK、陳綺貞、還有一些電影原聲帶,我大概都是買這些東西。讓人去買專輯的原因很多,例如:歌好聽、人長的好看、個人特質,網路上下載不到、便宜……,很多。先不管那些專輯哪些地方吸引我,總之我就是買了。『 爲什麼我買了那些人的CD,而不買其他人的CD? 』我想這應該是唱片業界除了思考如何” 對抗盜版 ”之外,最重要的事吧!
我老爸當學徒的時候,應該沒想到後來的狀況會變成那樣,唱片公司的人應該也沒想到現在的市場會這麼但慘淡。但同樣是在時代的洪流裡,只有有在動腦思考的人,才可以生存下來,就像那些我超級恨的連鎖金飾店一樣。拉哩拉雜的說了很多,這大概是我寫最多字的一篇BLOG,不知道有沒有人很有耐心的把它看完,如果有的話我會非常感激。
還是回到一開始我說的吧!我們無時無刻都深處於時代的洪流當中,我們應該怎麼做?我們要做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站穩腳步,先不要被沖走再說,站穩之後,還要再去思考如何著往上遊走,不斷的跟時代賽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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