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25, 2005

Stay uniqu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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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襲?誰抄襲誰?你抄我?還是我抄你?抄襲的人都會被唾棄,不管是在學術界,還是在娛樂界。我記得上研究所時,第一個meeting中,我的老師就很鄭重的警告我們,千萬不可捏造實驗數據與抄襲別人的論文。所以抄襲真的是很討人厭的事,我也討厭抄襲。
周杰倫的新歌【四面楚歌】前陣子也鬧的沸沸揚揚。我記得剛推出新專輯的時候,在LINKIN PARK的討論版中,就有人說這首歌很像Mike 的新團Fort Minor的【Believe Me】,大家感覺都不是很舒服。後來新聞上又有人說【四面楚歌】很像立陶宛的某某團 ( 我實在是記不住它的名字 ),然後就又是一片撻伐聲。不過人類果然是健忘的,過沒多就就沒有在討論了,我想大家可能也覺得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吧!
類似的情況其實在這個社會屢見不鮮,演藝圈最多,隨便舉例就有一大票。【神的孩子都在跳舞】,這是五月天的專輯名稱,剛發片的時候就有人說這是村上春樹的一本短篇小說的書名,過不久又有人說村上這個書名其實也是一首英文歌的歌名。陳綺貞的【躺在你的衣櫃】與五月天的【恆心的恆心】,這兩首歌的前奏也被說很像Coldplay的【Yellow】。陶吉吉的【今天不回家】像Craig David的【Two Step】。王力宏【心中的日月】這張專輯,幾乎每一首歌都被批評有抄襲的嫌疑,而且不只抄一人。除了歌手,其實還有很多,不管是戲劇、電影、廣告、攝影、繪畫、MV、工具書、電子產品、……,算了,我不想再舉例下去了,太多了。
不過抄襲的定義是什麼?這個問題實在是很難回答,因為那把在大家心中的尺都不太一樣。像一開始提到的【四面楚歌】,我就很想在LINKIN PARK討論板說:『 你們怎麼都不說F.M. 抄襲那個立陶宛的團。 』 (因為發行的時間的先後是立→F.M.→周杰倫)。批評周杰倫的時候就很用力,對F.M.就不說一句,爲什麼呢?其實就是雙重標準,也就是心中的那把尺不一樣,這也是抄襲之所以很難界定的原因。
其實不管要說是抄襲也好,要說是致敬也好,要說歌像是因為那是一種new style也好,我都不是很在意。我在意的,是創作者自己本身的心態,那是最重要的。靈感怎麼來?其實很多都是生活經驗的累積,而這些經驗往往就包含了看過、或是聽過別人的作品,然後去思考,然後用自己的方式去表達,然後做出作品來。所以難免在作品中會有一點別人的影子,差別只是影子的濃淡而已。所以我覺得抄襲有時候是無心的,不必太苛責。不過當然也是有很爛的人,擺明了就是愛抄襲,東抄西抄,更屌的是連改都懶的改。唉唉,這種人晚上睡覺的時候,都不會覺得心虛嗎?所以如果大家有幸成為一個創作者,真的要把自己的心態調好,即使是從別人的作品得到的靈感,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在裡面,這是對別人,也是對自己的尊重。Always stay unique !!
最後再舉個例子,我保證是最後一個了。台灣著名的插畫家幾米,曾經按鈴控告MV導演曠盛,幾米指出曠盛拍的一個江蕙的MV,抄襲他的著名繪本【向左走,向右走】。不過最後幾米輸了,很多人都覺得很幹,其實我也覺得很幹,因為那個MV的畫面與繪本裡的畫面實在是太相似了。但是,其實我覺得幾米的【向左走,向右走】也很像村上春樹的短篇小說【遇見100 %女孩】,這該怎麼說呢?抄襲嗎?
唉唉,說了這麼多,總覺得沒有什麼結論,感覺好像寫了一篇廢話,不過我真的認為Stay unique很重要。
PS.我的圖是故意諷刺,希望不會有人罵我抄襲。

Thursday, November 17, 2005

失焦的華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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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陣子照相手機很流行,就跟數位相機的全盛時期一樣恐怖,人手一支照相手機,但是礙於價格與技術始終沒有辦法達到一個平衡,漸漸的熱度褪了,跟數位相機一樣,進入了後照相手機時期。
當時我也湊熱鬧,買了一隻照相手機,MOTOROLA的E365,像素30萬,顏色好像有7萬多色,不是很確定。拍起照片來,顏色很偏,焦距永遠對不太好,鏡頭因為保護的不好總是髒髒的,所以拍出來的東西,都有種很微妙的感覺,所謂的微妙,我也很難解釋,感覺跟LOMO或是HOLGA拍出來的東西好像都差不多。
以往這樣的照片風格,在專業的攝影網站上總是會引起一些爭議,因為這種的模糊的影像與正式的攝影 (請容許我這樣稱呼) 所要求的東西大都南轅北轍。喜歡前者的人,最常聽見的理由是:『很有感覺。』而喜歡後者的人通常就很討厭聽到這種答案,唉唉。這也是沒辦法的事,有時候我感覺到的點,你不一定感覺到,你感覺到的點,我又不是很喜歡,所以……,這種事是不會有什麼結論的。
而我拿手機拍照也有兩年的時間了,有一點小小的心得。首先,拍這種照片,最重要的是構圖,因為影像有點模糊,所以在看不是很清楚,以及顏色很不準的狀況下,構圖就變的很重要,因為它主導了整個畫面的質感 (如果有質感可言的話) ,所以說穿了,還是要有點攝影底子,拍這種照片才會比較好看。另外,最重要的一點,就是亂槍打鳥,就像LOMO的至理名言:『 Don’t think, just shoot!! 』 不過玩LOMO的人敢說這種話,其實還蠻帶種的,因為底片跟沖洗費很貴。不過如果是數位的話,就盡量拍吧!100張裡有1張漂亮就值得了。
以下是我這兩年來拍的一些我覺得還不錯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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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November 09, 2005

Organis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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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小故事大家應該都在生物課本中讀過。地球在形成之初,沒有任何的生命存在於這個世上,空氣中充滿著詭異的氣體,每天都在下雨,無時無刻都在打雷,而水分則是不斷在循環,從海洋裡蒸發,變成雲,然後再下雨下到地上或是海裡,沒有任何生命,過了很久的一段時間後,忽然一個雷打在海洋上,合成了第一個蛋白質,然後地球的第一個有機物就這樣出現了,然後不斷的進化,就變成了現在這個世界。
前陣子,我做了一張圖參加學校圖書館舉辦的比賽,主體只要是跟閱讀、或是書本有關都可以。而我的創作概念是這樣的:『 閱讀的意義並不在於把知識塞到腦袋裡,而是把知識消化吸收,轉換成自己的思考能力,然後做出更廣大的延伸。 』畫面裡,我正在看著書,然後把我的腦海用威士忌酒杯來呈現,杯子裡有幾個白色的字母沉在杯底、或是浮在水面,這就是我所謂的有機體,一個小小的隱喻。畫面很簡單,故意留了很多空白,因為我想,畢竟地球剛形成的時候並沒有太多東西。
我本來還蠻有自信的,因為我自己還蠻喜歡這個idea,不過昨天上網看比賽的結果,發現我一個獎都沒有得,前三名就別說了,可能我真的能力不夠,不過居然連10名的優選也沒有,唉唉,有點小受打擊。今天下午特地跑了圖書館一趟,前幾名作的真的不錯,不過優選的幾幅作品我倒覺得很鳥,其他沒得獎的也有幾幅我覺得很可惜。唉唉,比賽就是這樣,輸了就是輸了,沒有什麼話好講,不過可以有抱怨跟碎碎唸的權利。回來的時候有跟實驗室的學長說沒得獎的事,學長倒是說了很實際的話:『好好做實驗吧!』
每次參加比賽輸了,就會心灰意冷個一天。不過後來還是要勉勵自己,要更加努力,因為這個世界很大,高手很多。但是連續輸了幾次之後,就會有種疑問,到底是世界太大,還是我根本就太渺小了?算了,還是繼續加油吧!千萬不要成為一個馬齒徒長的人。

Wednesday, November 02, 2005

迷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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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牆壁上,貼著妳失焦的海報,妳仰著頭的側面,帶給我無限的遐想。妳的左手臂、妳的白色上衣、妳的下巴、妳的眼睫毛、妳的嘴唇、還有妳髮量過多的長髮,都是我喜歡妳的理由。我從不諱言喜歡妳的原因,除了妳的詞、妳的旋律之外,還有妳的美麗,與妳的獨特的個人特質。
爲什麼有人可以這麼的令我著迷?爲什麼?爲什麼?妳發片的時候,報紙上說妳有憂鬱症,妳的腦袋會不正常放電,報導又寫說妳常常嘔吐,我不以為意,我認為這是一種炒新聞的噱頭。也或者是,我根本就不希望你有憂鬱症,就像每個人聽到親近的朋友有絕症時,都會希望這是開玩笑的,都希望在說完這句話後,對方會朝著妳大笑說:『騙你的,哈哈哈。』但是當我聽到妳的專輯後、當我去妳的簽名會看見妳後,卻有種妳會死掉的感覺。
那天,妳穿著白色的洋裝,綁著公主頭,畫了妝,但是眼睛周圍的黑眼圈卻無法掩飾妳的疲憊,還有瘦的像吸管的兩隻手臂,妳是不是真的要死了?妳的腦袋是不是正在放電?在接近妳的前幾分鐘,我卻在想為什麼妳上電視通告的時候,總是有點恍惚?
後來,妳幫我簽完名後,我並沒有先伸出手跟妳握手,因為當時我忽然想起國小的事。國小的我有自然捲,沒有自信,班上漂亮的女生都討厭我,我喜歡的女生也從來不喜歡我,我唯一可以跟我喜歡的女生握手的機會,竟然是玩一二三木頭人時,故意跟喜歡的女生一起被抓到,然後鬼拉著女生,女生拉著我。我回過神來,發現妳的眼神有點懷疑,因為我沒有伸出手來,我甚至不知道該不該跟妳握手。後來妳微笑地伸出手,我卻很不乾脆,只握住妳的手指的前半段,妳一定覺得這個歌迷很怪吧!這時候,我其實有點想問妳:『 妳是不是要死掉了?
我去看了妳的演唱會,我沒有哭,但是情緒激動。妳的一切都很美,尤其是妳穿的三套衣服。如果可以,我真的想把妳肢解,藏在我的大皮箱裡,或者在妳身上劃滿刀痕,把血放乾後,做成標本,因為我真的很愛妳,愛到了一種病態的程度,沒有什麼言語可以去描述,就像海洋的深度,就像宇宙的巨大。但是,除去這種病態的愛戀,其實我只是喜歡妳,不會有什麼行動,妳對我而言,就像女神一樣,侵犯不得,好矛盾。
妳曾經幻想過飛翔嗎?演唱會在很高的建築物旁舉行,妳在台北看見這棟建築時,有考慮過從頂樓往下跳嗎?對了,如果可以,我想要把妳的骨頭磨成粉,當作cocaine來吸食,可以嗎?我其實是一個懦弱的人,但是我可以不顧一切的去喜歡妳,不知道會喜歡妳幾年,我30歲的時候我還喜歡妳嗎?那時候妳已經37歲了。但是我會記得我22歲的時候,曾經瘋狂的迷戀妳。
PS.不知道我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來,唉唉,我其實是一個很開朗的歌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