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23, 2006

雨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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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星期二下午,我跟實驗室的同學去買晚餐,很意外的居然下著雨,出來的時候沒有帶傘,沒有人想走遠,於是所以一群人躲在屋簷下,正在猜拳決定誰要去馬路對面的買煎餃,忽然有個人大喊:『 有彩虹! 』這句話可是嚇到在場的所有人,大家都傻眼的看,我也是,因為實在是太久沒有看到彩虹了。
看了一陣子後,我忽然想把彩虹拍起來,不過手機的照相功能實在太差,根本無法把當時的感動漂亮的拍攝下來,遺憾。後來我們站在那裡一直看,直到彩虹消失,這真是無聊的研究生生活中,一段十分具有美感的插曲,所以決定留個紀念!

Friday, June 16, 2006

張雨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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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了他的歌好久,看他在照片中染著金黃色的頭髮,我忽然驚覺:『從他說的話、寫的詞、高亢的歌聲所散發出來的氣質,是我一直想追求卻得不到的。』
說來好笑,我唯一一張張雨生的專輯【口是心非】,是在他出車禍,躺在病床上昏迷的時候買的,買的時候還開玩笑的說:『趕快買起來,說不定以後會很值錢。(當然我說的不是他的歌,而是他快去世這件事,這玩笑連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很過意不去。) 』那時候我才國三剛畢業。專輯買來後,聽過一兩次就沒聽,當時只覺得那咖啡色的CD外殼還蠻特別的,其它完全沒有注意。
上了大學,比較懂事一點,會看一些有的沒有的課外讀物跟電影,雖然都不是什麼值得誇獎的好書,不過看這些書的確讓我的氣質改善不少,以前的我留著一頭超澎的頭髮,老是被問是不是跳街舞的,看了一些東西後,整個人低調不少,感覺比較內斂一點,但是在那唯一一點點的內斂中,我總是覺得少了什麼東西,思考了很久,始終想不出什麼答案,久而久之就算了。
之後,有一次回家無聊,忽然翻起自己以前買的CD,發現自己已經買了非常多的垃圾CD,所謂的垃圾CD,就是看了之後,心中會有個OS說:『怎麼連這種CD都買。』不過倒是發現了幾張還不錯的CD,【口是心非】就是其中一張。當時的我還是用CD隨身聽,在回台南的火車上,我聽著這張專輯,一開始覺得:『這張專輯真不錯。』後來就一直聽,隨著聽的次數越多,我就越來越起雞皮疙搭,感覺就像赤腳走向大海,一開始在沙灘上水很淺,不害怕,但是越往大海走去,水就愈淹越深,當淹到腰的時候,我大概還可以故做鎮靜,但是漸漸的當水淹過肩膀、下巴,最後淹過鼻頭時,才開始慌張,張雨生的才氣,對我來說就像是海水一樣。
仔細去聽【口是心非】這張專輯,我發現它是一張很有概念性的專輯,因為一張CD的十首歌,情緒是連續的,我本來打算解釋一下,那所謂的連續性是怎麼回事,但是我發現有點難講,我沒有辦法去形容海洋有多巨大。不過我可以提一個我印象最深刻的橋段,就是當【玫瑰的名字】的副歌過後,張雨生以十分高亢的歌聲唱出:『名字背過又忘記,符號充滿了生命。』真的是讓人激動的想落淚。也許你會覺得這種情緒很連貫的專輯現在其實也蠻多的,不過當時可是CD跟錄音帶還在市面上一起販售的年代,大部分專輯的歌幾乎都是散散的,主打歌一定是第一首跟第二首,再不然就是第六首,為什麼是第六首?因為那是B面的第一首歌。所以把專輯看成十首歌,而不是十首歌裝在一張專輯裡,在當時真的是很特別,所以我常說【口是心非】這張專輯,是超過當時國語歌壇十年的專輯。
當然,張雨生最令然激賞的除了他高亢的歌聲之外,就是他帶有濃濃文學氣味的詞,他寫的詞總是是讓人驚嘆不已且發人省思,雖然不是要刻意比較,不過跟現在的歌比起來,深度真的是差太多了,仔細去看歌詞會發現,要寫出這種東西真的需要很廣泛的閱讀、與深厚的文學素養。
喜歡張雨生這件事,也讓我意外的與一位大學同學熟絡起來。這位同學以前我就覺得他很有思考能力,說起話來有條有理,坐著不說話就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感覺,似乎讀過很多了書,而那些書在他腦海裡經過整理後,就成為一種氣質散發出來。大一過後他休學一段時間,去了國外一段時間,中間輾轉得知他也喜歡張雨生,於是當時我就跟他通了一些信,信的內容都還蠻精采的,當然我說的是他的部分,他可以很仔細的說出他對張與生以及他的專輯的看法,我就辦不到。而且從這些與他討論的信件中,我發現到了一件事,就是之前我說我所缺少的東西(這伏筆埋超久的,是怎樣。)
我們曾經討論過”玫瑰的名字”這首歌,我說我很喜歡他的間奏,他說他也很喜歡,他還說了一大段,我實在是說不上來,所以直接引用他的信好了。

張雨生本是喜歡用典的, 看他寫的文章一下引這邊的劇本, 一下說那部小說的, 時而不忘記學傳統戲劇大笑三聲。而這首曲子交織了《小王子》、《玫瑰的名字》與莎劇裡面的種種意象, 足令人印象深刻。高一那年我完全被他那句「名字背過又忘記, 符號充滿了生命」的高音給震懾到。
張雨生的文學造詣是眾所公認的, 像「請妳給我一個呼喚, 我最寵幸的柔軟」, 或是「若不是三月不揭的春帷我不會留下足以釀酒的眼淚」這樣的句子, 當今的流行樂壇也沒有人可以寫的出了。也找不到幾個人有功力可以對古典樂器的配器熟析到寫出【未知】這樣的曲子, 或是如【青鳥】中把國樂跟電吉他絞在一起。
看完他的信,我立刻就發現我欠缺的就是更深入的閱讀,【小王子】跟【玫瑰的名字】這兩本書我都看過,可是我壓根沒注意到他跟這首歌有關係,或者更直接的說,我似乎沒有很認真的去想那首歌跟這兩本書他們的內容與字句。我想這跟我看書的習慣有關,我看書總是有點快,我一直認為書所營造出來的氣氛比那些字字句句重要,但是卻忽略了最關鍵的哲學與智慧,就是隱藏在這些字字句句之中,所以知其一不知其二,看完了雖然得到了一個模糊的影像,但是卻無法完全掌握,我曾經想要改但是我發現有點難,所以我想我的文字才會一直停留在這麼幼稚的程度吧!
之前就一直想寫一篇有關張雨生的文章,但是總是找不到適當的時機,這次趁著張雨生的生日6月7號剛過不久,把想的東西寫一寫。另外,跟我討論張雨生的那個同學,他今年畢業後要出國唸書了,想要祝福他,也想告訴他那陣子與他的通信,真是的令我受益良多。寫這篇文章仔細審視了自己,感覺有點開心,畢竟真實面對自己的方法並不多,願意面對的時刻更是少的可憐。寫這篇文章的目的,也是希望張雨生不要被忘記,如果有機會聽到他的歌,注意一下,你不會後悔的。

Sunday, June 11, 2006

追尋美麗時光中的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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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.1 旅行
旅行有沒有意義?或者倒過來問,有沒有沒有意義的旅行?一般人出去玩,目的不外乎看看景點、買買土產、見見好久不見的朋友……,比較不同一點的人,有可能是想要一個人靜一靜,也有可能是想要挑戰自己,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─我有一個朋友,出去玩只是為了晚上可以跟他女朋友在飯店嘿嘿嘿。以我的觀點,沒有什麼旅行是沒有意義的,差別只是意義大不大而已。我不常旅行,或者可以說我一點旅行的慾望都沒有,不過高一有一次在電視上,看到了一個旅遊節目在介紹九份,電視裡的九份好漂亮,長長的階梯、老舊的房舍、濕冷的天氣,第一次讓我興起了『很想要去』的念頭,不過那時候還小,所以不太可能出遠門,不過我記得我在我的小手冊裡寫:『電節目中介紹九份,我去過嗎?我單獨一個人,背著背包,穿著一件厚重的高領毛衣,帶著我最愛的隨身聽,手中握著單眼相機。下雨、濃霧,坐在單台階梯的中間,細細淡淡握抱屬於我的單人時界。』很幼稚的文字,不過現在看起來卻很真實。

Chapter.2 九份的咖啡店
歌手陳綺貞出的DEMO3,最後有一首歌叫【九份的咖啡店】。那時候我大二下,聽見這首歌的時候,忽然想起高一的事,心中有一股很強烈的衝動,於是我開始整理行李,打算一個人去九份,不過那時候我有一個女朋友,於是我偷偷摸摸的去跟同學借了羽毛衣與毛線帽,然後騙她我要回家一趟,不過放在衣櫃裡的大包包卻被她發現,兩個人大吵了一架,我是覺得很莫名其妙,不過她卻很在乎為什麼我不想跟她一起去,我解釋了一大堆,不過卻一點用都沒有。九份的咖啡店,離我好遠。後來我跟她分手了,不過原因不是這件事。

Chapter.3 鵝小姐
鵝小姐是一個很瘦的女生,她留著長長的頭髮,有時候放下來,有時候紮馬尾,有時候綁公主頭,頭髮的顏色是亮橘色。她那時候正好被派到基隆的安樂國小實習3個星期,2004年的5月1號是她實習的最後一天,4月30號跟她道過晚安之後,我躺在床上,忽然好想要去基隆。後來凌晨2點半,我就在客運上,我帶了相機,一件外套,一個背包,一些錢,要去一個我從來都沒去過的地方,想起來實在是很妙。

Chapter.4 美麗時光
這部由張作驥所導演的電影,大部分的場景都在基隆拍攝,我幾乎完全不記得電影的內容,不過最後一幕他們跳入海中的鏡頭,居然讓很少哭的我,感動的落淚,原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美麗時光。那時候在客運上的我,在半夢半醒之間忽然想到這部電影與基隆的關係,基隆,好陌生的地方,可是我卻是要去找一個很熟悉的存在。

Chapter.5 炎熱的雨都
我大概快7點的時候到達台北車站,然後我又立刻買了往基隆的火車票。往基隆的電車途中,我一直往車窗外看,軌道兩旁的房子離我好近,也許是太過潮濕的關係,所以房子的顏色都暗暗的,好像一壓就可以壓出水來,想著潮濕這件事,不知不覺好想要抽煙,然後把煙灰彈進咖啡易開罐裡。出基隆火車站後,我的眼前忽然出現海,我非常的驚訝,因為我根本沒有辦法把海跟火車站聯想在一起,轉過頭去找公車站,發現基隆火車站附近的天橋很多,也發現基隆陽光的顏色很亮很黃,問了公車站的阿伯:『請問一下,要怎麼去安樂國小?』阿伯叫我去撘某一號公車,然後到那裡那裡下車,他說的那些地方,對第一次去基隆的我來說,是一點意義都沒有,對我來說那只是符號。跟著指示亂走亂搭公車,終於在8點半的時候找到安樂國小。
今天是鵝小姐實習的最後一天,而安樂國小正好在舉行運動會,我進了安樂國小後,運動會剛好要開始,我站在操場旁邊教室的走廊上,想要從一大堆人中找到鵝小姐,由於她頭髮的顏色,所以我一下子就找到她,她今天穿了一條低腰牛仔褲,上衣是紅色的POLO衫,腳上穿的是白色的布鞋,另外還待了一個卡奇色的NIKE網球帽。我在安樂國小看了表演之後,就若無其事的過去跟鵝小姐打招呼,當然她嚇了一大跳,因為她根本就沒想到我會出現在基隆。後來我決定一個人在基隆市裡晃晃,因為她要帶班級,所以沒有辦法帶著我去玩。
走出安樂國小,附近有一個菜市場,因為我還沒有吃早餐,所以我就走了進去,小時後我家前面就是菜市場,不過長大之後,大家都到大賣場買菜,所以菜市場就漸漸的沒落。不過沒想到這裡的菜市場人卻十分的多,裡面有好多我熟悉的攤販,魚、豬肉、愛玉冰、涼拌小菜、山東大餅……,好多的小販,還有賣衣服、內衣、日常用品的店面。我在裡面吃了早餐後,就依照早上我到安樂國小的方法,反過來搭回火車站附近。
走在一個陌生的城市,不管什麼東西都是新鮮的,即使街道上的招牌寫的還是中文,那種旅行的感覺還是十分的濃厚。下了公車,走在基隆火車站附近,發現這裡不只是天橋多,連地下道也很多,我花了蠻多時間在走天橋跟地下道,拍了很多照片,在天橋上,我用比較高的角度去看這座城市,發現這座城市的廣闊,徘迴在地下道,卻可以感受到這裡很濃厚的歷史。後來我要走去吃飯的時候,發現有一班公車,前面的TITLE是【基隆 ─ 九份】,我十分的驚訝,因為我忘了原來我離九份這麼近。
吃午餐吃前,我本來打算找個書店看書,然後可以一路看到吃午餐的時間,不過找了很久,書店根本就找不到,後來轉進一條巷子,在一家網咖的旁邊,忽然發現了一家二手書店,蠻小的而且還是在地下室,往下走,發現有興趣的書沒幾本,不過倒是意外發現一本日文雜誌在介紹JORDAN歷年以來的球鞋,雖然看不懂日文,不過雜誌裡超多夢幻款式的球鞋照片,還是讓我度過了該度過的時間。要走的時候,就順便把雜誌買走,20塊錢新台幣。
中午我吃麥當勞,因為我必須找一個地方寫明信片。寫明信片是我出去玩的一個習慣,寄給自己也寄給朋友,如果可以的話,我盡量挑選當地自己出的明信片,這樣會讓我記得這個地方更久,以後回想起來的時候會更鮮明。我在麥當勞裡,很仔細的寫了幾張明信片,分別寄給幾位朋友,我就走了,不過出來之後,我完全不知道要去哪裡。
後來我走到了基隆市的文化中心,那裡剛好有某國小的美術班,正在做畢業展覽,於是我就在裡面看。雖然說是國小的畢業展覽,不過有幾張作品十分令我驚艷。有一張鉛筆素描,上面畫了一張小丑的面具,面具後是一張不成比例的臉,我很難想像一個小學生居然有這麼負面的情緒,不過這麼強烈的情緒可以這麼正確的表達出來,即使是大人也很難做到的。展覽看完,我躲在他們的圖書管理看書,因為今天的氣溫實在是太高了,聽說基隆是雨都,可是今天卻很熱,SHIT。
快接近黃昏的時候,我離開圖書館,走到港口旁邊,然後就坐在釣客的旁邊,一直坐到日落,今天的夕陽很無聊,因為被很厚的雲層遮住了。後來鵝小姐打電話給我,她說她要搭班上的車子回台北,所以跟我約在台北的科技大樓站,後來我離開基隆,沒留下什麼,不過到是帶走了一本雜誌、明信片、照片,還有一些回憶。

Chapter.6 瞬間
往基隆的火車上,靠火車好近的房子。靠近港口的火車站。菜市場裡的魚小販。安樂國小旁的水溝。畫著海底世界的牆壁。黑色情緒的繪畫作品。悶熱的厚重空氣。天橋裡不斷重覆的空間。分支複雜的地下道。廟口的明信片。我自己的影子。釣客。沒有絢爛色溫的夕陽。站在藍色海水裡,鵝小姐驚訝的模樣。
PS.文章是以前寫的,照片也是以前拍的,已經快兩年了,真快。

Sunday, June 04, 2006

Jordan XXI



按下撥放鈕,先等待幾秒,讓影片緩衝一下,再花一分鐘,把影片看完,看完後再看文章吧!

這個廣告是JORDAN 21代的球鞋廣告,前陣子看NBA季後賽的時候看到的,看到之後深受感動。我第一次看這個廣告的時候,一開始並不知道是Jordan的球鞋廣告,不過看到那些小孩的動作與表情,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,先是一個吐舌頭、再來一個空中停超久的右手換左手拉竿上籃、然後是一個沉思的表情、後仰跳投……,每一個動作都是這麼經典,看到中途的時候,其實就知道是Jordan的廣告,但是還是很用力的看這個廣告,因為每一個經典的出現,都又讓我腦海中快要消失的Jordan,再一次出現。

每個人從出生開始,都在歷史之中,剛剛過去的一秒,就是歷史,而如果要我說我覺得我經歷過的歷史,有哪一段是我最驕傲的,經歷公牛王朝絕對是我的前幾名。而所謂的驕傲,是指可以拿來跟年紀比我小的人炫燿的意思,因為他們沒有真正存在於那段歷史當中。

公牛王朝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,Jordan也已經退休很久了,所以我根本就已經忘記Jordan一段時間。不過看到這個廣告後,那些熟悉的動作,真的是讓我很難抵抗,太感動了,尤其是看到有一個小孩單手持球的樣子,真的很想哭,只能說太想念Jordan了,雖然重看公牛王朝的DVD可以回味一下,但是跟看LIVE轉撥的那個當下相比,激動與感動的程度真的差很多。現在回想起98年,六連霸最後一年的最後一場,Malone的氣勢很高,在最後的幾什秒,公牛落後1分,Jordan先是抄掉Malone的球,把球帶回前場後,一個假動作騙掉Russell,在罰球線跳投進致勝的那一球,現在想起來還是雞皮疙瘩掉滿地。

雖然現在的NBA也是有很多很厲害的人,懶的一一列舉了,不過說真的,跟Jordan比起來還差的遠了 (這句話帶著很強烈的個人感情因素) ,Jordan是最接近上帝的男人,Jordan也是永遠無可取代的。